發佈到內部名稱和保留IP地址的所有公開信任的SSL證書將於2015年11月1日前到期. 2011年11月, CA/Browser Forum (CA/B) 通過了準則要求對於2012年7月1日生效的公共信任證書的頒發和管理. 這些要求說明: CA應在簽發之前通知申請人, 使用Subject Alternative Name (SAN)擴展或Subject Common Name欄位包含保留的IP地址或內部伺服器名稱的證書已被CA/B棄用 CA不應頒發SAN或Subject Common Name欄位包含保留IP地址或內部伺服器名稱, 而到期日期晚於2015年11月1日的證書 有關詳情, 請按這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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